综合办公室
负责机关文秘工作,参与或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,负责公文处理相关工作;负责机关会务工作,做好各类会议的组织、记录、会议精神传达工作;负责机关内督查工作,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人事、接待、印章、车辆等内部管理制度;负责机关综合性工作,对接协调各单位,并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、档案整理等工作;负责开展机关政务公开工作;负责机关财务工作,负责公共财产、固定资产清查和管理工作;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。
负责与自治区、市、其他旗区红十字会及其他部门的联系沟通与交流合作;负责重点项目的筹备、协调与实施;负责红十字会政策调研,指导和检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〉办法》《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》的贯彻落实和维权工作;负责拟订红十字事业经费和财务、资产管理制度,实施红十字会事业经费和财务、资产管理工作;归口联系上级红十字基金会。
承担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发展与建设工作;负责红十字志愿者业务数据统计、会员登记、会员发展、颁发证书及队伍建设、管理工作;负责红十字会新闻宣传工作,承担重大节日、大型宣传、表彰活动的策划与组织;承担红十字会项目筹资工作,负责专项募捐工作的联络、组织与管理,组织开展募捐活动;负责募捐义演、义卖、义拍活动的策划、组织与实施,募捐箱的投放与管理。
承担监事会的日常事务,开展相关服务和监督工作。负责筹备组织召开监事会各项会议并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。负责与理事会、执委会的协调对接工作。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赈灾救护部
负责开展备灾救灾、应急卫生救护、人道救助等工作,负责拟订完善相关政策制度、发展规划,并指导实施、监督和检查;负责红十字会系统备灾救灾、应急卫生救护、人道救助等业务培训工作;统筹应急救援队伍、备灾救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,负责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助和救护工作;参与无偿献血、造血干细胞捐献、遗体(器官、组织)捐献的宣传推动及管理工作;协助政府开展艾滋病预防和控制工作;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;负责与区直有关部门或机构的业务沟通协调工作;负责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和实施境内外资金支持的项目工作。